彭小坤 专栏

中国劳务派遣存在立法歧视

《劳动合同法》希望规范劳务派遣,因此另立专节来处理。在此立法过程中,各方力量进行了激烈博弈,但最终却出台了一个四不象。

劳务派遣并非中国特产,国外早已有之,只是中国的劳务派遣确实变味了。

《劳动合同法》希望规范劳务派遣,因此另立专节来处理。在此立法过程中,各方力量进行了激烈博弈,但最终却出台了一个四不象。本来因为劳务派遣有点乱,所以有学者说立法时想打压一下,没想到劳务派遣反而得到畸形的蓬勃发展。为什么会出现此情形?原因在于劳务派遣被滥用,而劳务派遣被滥用是建立在立法歧视基础上的。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媒体或官方言论敢面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立法歧视,是真的不明白还是另有原因,不得而知;但大家都知道,大凡劳务派遣公司,多少都与劳动部门等行政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有一定的渊源。为了褫其华衮示人本相,试举两例如下:

一、派遣员工没有权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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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