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该情况是否属于违法计划生育政策?
根据2015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故并不属于违反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
第十七条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
(二)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2、此情况该员工能否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答复:按照湖北省规定执行即可。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第十一条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三)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2019-04-16 09:47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