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十余年确诊“尘肺病”,离世后单位是否需赔?

从事接触粉尘、具有尘肺危害等工作的职工,容易发生职业病。但因相关职业病发病具有滞后性,可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病,也可能在退休、离职后才发病。那么职工因职业病工离世后,还能否获赔?

退休十余年确诊“尘肺病”,离世后单位是否需赔?

案  情

1968年,祁某到某公司工作,2006年退休。

1968年8月至1969年12月、1973年5月至1978年3月,祁某从事的工作有接触致癌物石棉粉尘。

2017年5月,祁某走路出现气喘,同时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随即到医院就诊住院,出院诊断为左侧胸膜恶性间皮瘤。祁某先后共住院25次、183天。

确诊后,祁某申请职业病诊断,2017年7月医院向被告公司发函,要求被告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供材料,但被告迟迟未予提供,直至2021年3月才提供了相对完整的材料。

2020年1月,祁某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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