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营业执照就无法认定工伤吗?职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是合法的用工主体,如果这些主体不具有合法性,为非法用工单位,还能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吗?职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没有营业执照就无法认定工伤吗?职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工伤认定的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体要件,即工伤是发生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二是关系要件,即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三是客观要件,即职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

其中对于用人单位的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以上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是合法的用工主体,如果这些主体不合法,还能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吗?比如,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因为这些主体不具有合法性,为非法用工单位,不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如果不作为认定对象,受伤职工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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