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技术泄密禁止带手机进车间,员工违反可以解除吗?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纬度公司是否应支付杨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关于杨某携带手机进入车间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

防止技术泄密禁止带手机进车间,员工违反可以解除吗?

基本案情

杨某于2008年2月18日入职,工作岗位为调试机器技术人员,月薪5422元。双方于2014年6月5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年6月22日及2016年9月6日,纬度公司分别发出通知,基于其与客户签订保密合理防止产品技术外泄、避免影响工作以及车间管理,规定员工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车间,如有携带手机的,上班前必须交于各班组长存在保安室储物柜以待下班领回,有违上述规定予以开除。杨某确认收到上述通知,并且在2016年9月6日的通知上签名。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案例实务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