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年金办法发布 欠缴养老保险不得设企业年金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通知明确,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不得建立企业年金。

天津:企业年金办法发布 欠缴养老保险不得设企业年金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及其被派遣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可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相关规定自主建立企业年金。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不得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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