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对最高院的反击——《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部分条款解读

本文主要对比一下《规定》和《意见(二)》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4年9月1日生效。《规定》虽然仅适用于法院系统,但行内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最高院对人社部的工伤认定工作是不认可的,因此出台了具体的规定来间接引导人社部。

时隔近两年,人社部于2016年3月28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以下简称《意见(二)》),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以“提意见”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我们对比一下《规定》和《意见(二)》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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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彭律师写得真好!!赞*32
201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