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郑*于2008年8月12日入职*技术公司,从事模切工程师岗位。
2019年11月19日,*技术公司向郑*发送严重警告,理由为:2019年11月7日、11月12日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睡觉,其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故依据《员工手册》第七章7.2款,给予严重警告处理。
2019年12月3日,*技术公司向郑*发送严重警告处分通知书,理由为:2019年11月26日、27日连续两天多次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且有看英文书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并于近日在公开网站论坛以不实内容对公司进行投诉举报。其行为直接扰乱公司正常运营,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故依据《员工手册》第七章7.2款,给予严重警告处理。
2019年12月3日,经*技术公司工会同意,*技术公司向郑*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为受到上述两次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