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超过半年,建议停发养老金

上海政协委员建议

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的港澳委员座谈会上,市政协港澳委员、香港环球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叶温金燕建议,对移居国外人群参照国外模式,一旦离境半年,即停发养老金。

市政协港澳委员叶温金燕说:“我做过调研,不少周围的年轻人都在担心,老了后能否拿到养老金?事实上,目前的养老金制度确有漏洞。两类领取养老金的人群值得关注。 ”

第一类,是退休前就移居国外的。建议规定,上述人群在国外定居后不能补缴国内社保,也不可以补办退休手续。 “当然他们自己缴纳的个人部分可以全部领取,单位和国家的那部分将由国家统筹,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或帮助更需要的人。 ”

第二类人群,则是退休后去国外定居或长期在国外居住的。建议可参照澳大利亚的做法。对于领取养老金的人士,凡是离境6个月以上,从第7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金。倘若回国后,可本人携带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件,到有关退休金管理部门去申请恢复退休金的领取。恢复退休金的领取日期应自申请日期起,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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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大海
这个制度能执行吗?
2013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