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实际上最高免征额已经达到5798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网上征集意见的结束,学界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再起争议,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6月8日在清华“个税法修正案专家研讨会”上呼吁个税改革要“留一个口子,在几个省市搞试点”。

“个税改革需要有大局观,新的个税修正案并没有提出一个新框架、新方向。”李稻葵6月8日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只占很小一块,中央政府并“不差钱”,虽然本次改革能减少纳税负担1200亿元,但并没有起到很好的平复社会情绪的效果。

李稻葵表示,纳税人之所以抱怨纳税负担过重,是因为目前并没有建立起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相配套的福利制度。李稻葵建议,个税改革首先需要明确一些目标,建立一个让百姓看得见的福利体制;其次,实现综合收入为税基的“宽税基”个税征收制度;第三,应该“记负担”,即将纳税人一些基本生活负担扣除。另外,李稻葵呼吁,尽管会存在逃税等行为,但仍可以在各省市搞试点试行上述个税改革方案,如果走错了,可以重来。

“本次个税修正案并没有让广大低收入阶层得到好处,而只是部分中等收入阶层受益。”国内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在本次税收改革中受益最多的是白领和公务员,并没有考虑低收入者,实质上扩大了收入差距。”虽然对目前的个税修正案有异议,但华生也反对李稻葵提出的试点建议,他认为纳税人的流动性过高,如果有地区税率低,那么很多企业就会跑到税率低的地方。

“个人所得税不同于房产税,人为设置个税所得税率的差别会造成社会人才流动的混乱,不容易搞试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对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如果算上“三险一金”,实际上最高免征额已经达到5798元,能够基本实现培育中产阶层的政策导向。

负责具体测算的财政部科研所助理研究员施文泼博士详细介绍了该数据的算法。他说,该数据是根据北京市的工资水平测算出来的,目前北京职工个人缴纳“三险一金”费率为工资的22.2%,按规定,“三险一金”的缴纳上限为上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0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4201元,由此计算,北京职工个人“三险一金”的缴存上限为2798元(4201*3*22.2%=2798)。

因此,对月收入在12603元以上的人,其免征额实际可高达5798元(3000+2798=5798)。也就是说,北京市收入在12603元以上的人,其“三险一金”缴纳额达到了2798元的话,实际免征额可以达到5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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