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星期五  总第 3399 期    往期回顾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与公司“事后清算”,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基于岗位的特殊性质,对其保护程度也不能完全按照一般劳动者的标准执行,所以本文将就高管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2024.07.04 HR资讯

印尼通过新《妇幼保健法》对雇佣的影响

日前,印度尼西亚众议院批准《生命最初千日阶段妇幼保健法案》成为法律,规定了与母婴保障相关的各个方面,本文将重点关注新法对私营企业雇佣方面将产生的影响。
2024.07.04 HR资讯

深圳涨社平,影响几何?

六月底七月初全国各地进入社平工资密集调整期,深圳也在近日发布了最新的社平工资增长信息。眼见一堆数字,很多增长百分比,到底啥意思呢?本文将对此进行简单解释。

员工医疗期结束后拒绝返岗,能否解除?

在快节奏的职场竞技场上,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的工作。那么当员工患病后休病假,在享受完法律规定医疗期后,拒不返岗,用人单位此时能否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024.07.04 案例实务

缓发工资要履行这个程序,否则就是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否则当劳动以拖欠工资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将被判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当确有 不可抗力原因需缓发工资的,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2024.07.04 案例实务

安徽: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日,据报道,安徽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后,安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795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57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60元。
2024.07.04 政策法规

吉林:发布规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的通知

4日,据报道,为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吉林收集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并依据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对相关问题的规范处理方式做了通知。
2024.07.04 政策法规

福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

4日,据报道,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着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福建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政策法规

内蒙古: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通告

4日,据报道,内蒙古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业务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4315元,下限为6484元或4863元。
2024.07.04 政策法规

面试中,HR如何测察应聘者的责任心?

责任心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决定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负责的态度。在工作场景下,责任心可以定义为忠于职守,全心全力地做好工作。那么在面试中,HR该如何测察应聘者的责任心?
2024.07.03 HR资讯

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出资进修、学成后辞职,该赔偿吗?

近年来,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后,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的情况增多,相关人事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那么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签订的专业人才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效力如何?医务人员在约定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2024.07.03 HR资讯

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有些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本文将通过案例探讨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024.07.03 HR资讯

已签字的书面警告,员工还能推翻吗?

​公司向员工发送书面警告,但是员工未签字,那么此时书面警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在员工手册中均会规定,员工收到2次或3次书面警告就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与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024.07.03 HR资讯

男职工能否主张未休陪产假的工资?

笔者注意到,对于应休未休陪产假时男职工能否主张未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的问题,实践中有不同的意见,一起来看看各地法院的裁判口径。
2024.07.03 HR资讯

“累加式处罚”,公司常犯的那些错!

日前广州中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中,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创新性引入了“累加式处罚”的时间要件,明确不应制定过于严苛、没有时效限制的“累加式处罚”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实施“累加式处罚”,具体应该避免哪些错误呢?

填了入职登记表就算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存在劳动者入职后只让其填写了《入职登记表》,但未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那么《入职登记表》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吗?
2024.07.03 案例实务

员工提前30日通知辞职,单位有权要求立即走人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在离职时间还没到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立即走人吗?
2024.07.03 案例实务
  微讯
安徽:去年新增人才95.5万
四川雅安:三孩的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
黄仁勋:智能体正逐步蜕变为职场中的超级员工
数据:上半年至少46家央企“一二把手”调整
三星:计划为芯片部门员工发放更多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