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员工打架,公司一个也没开掉
下午3点半,Emily拿着两个二审判决从三中院出来。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折腾了一年多,从仲裁一路输过来,这早已是预料到的结果。今天拿到终审判决,Emily反倒是松了一口气。在回顺义的路上,她在想怎么跟法律部领导汇报——“为什么打架员工都开不掉?”
去年3月,车间的宋师傅和王师傅在走廊吵了起来。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两个人发生争执后,越靠越近,互相用肚子顶对方,然后王师傅就倒在地上了。录像没声音,公司调查的时候,两个人互相指责,都说是对方先挑衅的。边上的吃瓜群众,也说不出来原委。总经理听完汇报,大发雷霆,让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工作场所谩骂、斗殴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就同时解除了两个人的劳动合同。两个人收到解除通知后都表示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
到仲裁庭审时,宋师傅和王师傅全都改口,不承认打架。仲裁员最后裁决——解除违法。裁决书上写着:“用肚子顶对方没有上升到斗殴的程度,且王师傅倒地,不能排除地面湿滑的因素”。这个逻辑,公司太不满意了,但无奈还是一路输了一裁两审,两个员工都得恢复劳动关系。